2020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
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基本条件
1、有系统的创新战略和实施计划,企业技术创新运行机制和投入机制健全,具有较完善的组织机构以及研究、开发和试验条件;
2、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和技术创新能力,在全省同行业或者同领域中具备明显优势和重要地位;
3、企业年销售收入不低于规定标准:
(1)高新技术产业不低于1亿元;
(2)其他产业不低于2亿元;
(3)企业实际缴纳税收不低于800万元。
4、企业技术中心经费纳入企业财务年度预算,中心财务实行单独核算,年度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800万元,企业技术开发仪器原值不低于800万元;
5、科技人员队伍结构合理,企业拥有技术水平高、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,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。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50人;
6、有较完善的产学研联合创新的组织架构。企业不少于与一家大专院校或科研院所建立长期合作机制;
7、已被认定为省辖市(或行业)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1年以上;
企业两年内(指申请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当年的5月15日起向前推算两年)未发生下列情况:
1、因偷税、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;
2、涉嫌涉税违法已被税务部门立案审查;
3、走私行为;
4、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;
评价指标的证明材料包括:
(1)技术中心高级专家和外部专家;
(2)对外合作项目;
(3)研发周期三年及以上的项目;
(4)在研和完成的全部科技项目;
(5)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明细;
(6)拥有的专利及受理的专利申请;
(7)制定和参与制定的国际、国家行业标准;
(8)国家、省认证实验室;
(9)驰名商标、著名商标和中国名牌、江苏省名牌;
(10)新产品销售和利润;
(11)获国家和省科技奖励。